关于做好2025年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前教育学院一分院发布时间:2025-09-17浏览次数:10

关于做好2025年学校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学风建设,保障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进行,通过评奖评优,培树“十百千”先进典型,激励全体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现将2025年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具体要求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学校奖学金评选对象是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优秀学生

二、评审类型

1. 学校特等奖学金

2. 学校一等奖学金

3. 学校二等奖学金

4. 学校三等奖学金

5. 学校单项奖学金

三、评审依据

依据《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选与管理暂行办法》(盐幼专校〔202526号)评审。

四、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学校特等奖学金每人奖励1200元,授予“幼专榜样”荣誉称号;学校一等奖学金每人奖励600元,授予“幼专菁英”荣誉称号;学校二等奖学金每人奖励500元,授予“幼专先锋”荣誉称号;学校三等奖学金每人奖励300元,授予“幼专标兵”荣誉称号。学校单项奖学金每人奖励300元,根据学生突出表现的领域分别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评审时间

2025920-20251020

六、评审程序

1. 个人申请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均可向辅导员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2)。

2. 班级推荐

班级评审小组根据奖学金评审办法及个人申报情况确定获奖者的初步名单,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报学院评审工作小组。

3. 学院初评

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在院党政联席领导下组织评审工作,初步评审出本院符合条件的拟获奖学生,并在全院进行公示(不低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推荐名单及评审过程材料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 学校审核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全校拟获奖名单上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学校研究审批并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5. 表彰奖励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对获奖学金学生统一行文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学生获奖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七、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学院于1015日前将本院校奖学金评审细则、评审汇总表(见附件3)、党政联席评审会议记录复印件及公示材料交校学生资助中心(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学院自行存档备查,存档期至少5年),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909480330@qq.com

八、评审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奖学金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和评审要求,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不正之风,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各学院须根据校奖学金评审办法制定本院具体评审细则报校资助中心备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奖学金推荐、审查和报送工作。

3. 各奖励指标不可突破,宁缺勿滥单项奖由各学院据实申报,学校统筹评定)。各类奖项不可兼得。

4. 对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材料虚假等不诚信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荣誉证书、奖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附件:1.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校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奖学金申请表》

3.《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奖学金评审汇总表》

 

 

 

        

  2025915


附件1

2025年校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

奖学金指标

特等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

学前教育学院一分院

2

20

60

100

学前教育学院二分院

2

21

65

107

人文教育学院

1

13

39

65

鲁迅艺术学院

1

14

41

69

城市管理学院

2

16

47

79

建筑工程学院

1

12

36

60

基础教育学院

1

4

12

20

总计

10

100

300

500

 

 


附件2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校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班级                     学号:

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宿舍号

 

申请奖项

 

学制

 

联系电话

 

学习

情况

学分绩点排名:  /   (名次/总人数)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        

课程数    门,其中及格以上    

如是,排名:      /     (名次/总人数)

申请

理由(150)

 

 

 

 

申请人签名:          

           

辅导员

意见

班级评审小组评审并在班级公示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              奖学金。

 

签名:

                    

教学院长意见

 

 

 

(签章)

     

学工院长意见

 

 

(签章)

    

学院

意见

经评审,并在内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            奖学金。

(学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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